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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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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池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9楼;邮编:247000;联系电话:0566-3291929;传真:0566-3217070)。
一、概述
2017年,池州市统计局深入贯彻《条例》,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池州市2017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拓展公开层面,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913条,日平均2.5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82条,统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2条,数据池州app加载数据信息524条。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统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分别于2月10日和9月21日公开了《池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池州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发布了统计公报、统计信息与经济运行情况、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等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04条。及时主动回复社会关切信息57条,主要涉及工业能源、投资、商贸、服务业投资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查询,及时回应了社会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5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含来电直接答复处理),均及时依法妥处。受理率、按期办理率均为100%。其中9条申请公开信息,非我局掌握范围已按照既定渠道予以回复说明。无行政复议和诉讼类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等问题。2018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