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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12 来源:池州市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9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321706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9。其中,领导活动信息29条,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数1条,废止数1条,政策法规22条,政策解读38条,规划计划1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8条,部门决算1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8条。总点击量170762

    2、加大资金使用公开力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照标准格式,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对各项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和招标信息也进行了全面公开。

    3、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和新媒体转发省、市防疫办关于疫情防控的宣传和报道,及时公开我局深入社区参加的各项疫情防控活动

    4、认真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严格把关网站的文字解读,确保文字解读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5、聚焦重点热点信息发布。充分发挥网站、池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围绕市民心声、热点回应、网上舆情、网上信访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格式。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其中13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本部门不掌握。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数管中心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辅助数管中心完成年度任务实施计划的制定以及年终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反馈。

    二是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按时间先后顺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网站、池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围绕市民心声、热点回应、网上舆情、网上信访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局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视”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统计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好公开事项或推进事项,安排专人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落实市公开办三方测评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归类管理,加强对决策落实、意见征求、新闻发布、热点回应等方面问题的信息发布,加强发布频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池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较去年纵向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市横向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我局将会积极借鉴市直先进单位成功经验,拉升标杆,优质高效服务社会公众统计信息需求,做到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多样,更新及时。              

    2023年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度,提升群众满意率。

       二是在规定公开内容的根底上,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优化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提升平台吸引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三是聚焦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关切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做好回应答复,结合本单位职能领域,强化规范、补足短板、更好服务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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