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统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1 16:05 |
近日,池州市统计局与池州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
《办法》明确,统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原则,加强监督工作协作配合。
《办法》规定,统计机关和审计机关主要在信息通报、监督协同、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四个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为确保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顺畅运行,统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将按《办法》规定建立专题会商制度,每年确定需加强协作配合的重点内容和方式,交流上年度监督协作配合情况,并指定负责日常工作沟通联络的科室和人员。同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