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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9-30 09:08

局机关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进一步筑牢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廉洁教育。局机关党支部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

二要严守纪律红线。“两节”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做到: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劵(卡)及各类电子礼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酒驾醉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局机关党支部要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依规依纪严查快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顶风违纪现象,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2819798,139056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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