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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池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之六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4-05 16:05

近年来,池州市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新动能、新业态培育力度,文化产业发展稳中有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池州市文化产业规模总量持续增大,吸纳就业能力逐渐增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市场主体数量剧增,经营性文化单位占比超八成

随着文化市场进一步拓宽,产业主体的培育发展,各类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大量涌现。截至2018年末,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907个,占全部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10.3%,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2.3%。与2013年末相比,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增速迅猛,增长76.4%。在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612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84.5%;公益性文化事业法人单位295个,占15.5%。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成为推动我市文化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就业总量不断增加,吸纳就业能力增强

文化产业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兴产业,行业覆盖范围广,吸纳就业能力强。随着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增多,就业岗位也不断增加。截至2018年末,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达17650人,占全市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9%,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6%。与2013年末相比,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增长7%。

三、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不断提升

全市文化产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效益稳定增长。截至2018年末,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1亿元,营业收入59.3亿元,2013年末分别增长12.1%和26.4%。特别是文化服务业的产业规模扩大比较明显,其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07.2亿元和30.0亿元,比2013年末分别增长了23.3%和148.0%。

在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3.4亿元,占98.0%,公益性文化事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亿元,占2.0%。

四、内资企业占据主体,私营企业活力凸显

文化产业不同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形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合力,其中内资企业占据主导发展地位。截至2018年末,全市内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02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9.7%;从业人员17057人,占96.6%;拥有资产131.5亿元,占96.7%;全年营业收入55.1亿元,占92.9%。全市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0.3%;从业人员593人,占3.4%;拥有资产4.6亿元,占3.3%;全年营业收入4.2亿元,占7.1%。

在内资单位中,私营企业发展较快,所占比重较高。文化产业私营企业数已达到1152个,占全部内资单位数的60.6%;私营企业从业人员7587人,占44.5%;拥有资产37.0亿元,占28.1%;实现营业收入26.2亿元,占47.7%,占比近一半。文化产业私营企业发展活力强劲,在吸纳就业和创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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